各学院、全体在校本科学生:
根据学籍管理有关规定,下学期课程重修工作即将开始。重修选课期间如对课程有任何疑问,请及时向各课程开设学院的教务办反馈,由学院教务办统一报学校教务处进行协商、处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重修选课、报名
(一) 参与重修对象
2016级、2017级、2018级的学生。
(二) 可重修课程范围:
除通识选修课、体育项目课外所有已修读过的课程(不包含2018-2019学年第2学期课程)。
注:
1. 所有通识选修课不安排重修,成绩不合格的可在全校性选修课选课期间另选其它课程,学分及结构达到要求即可。
2. 体育项目课不安排重修,在校期间有4个体育项目课程合格即可,如需要重新修读体育课程,请在每学期第一周到体育学院教务办以正修课程方式进行补选。
3. 专业拓展课合格学分达到本专业培养计划的要求情况下,可以不重修成绩不合格的专业拓展课。
4. 经管类校内综合实训不合格的课程,每学年第二学期第一周周四前在启智楼(8教)81007加跟班重修。
(三) 重修方式(系统中具体操作参照附件《重修选课、报名操作流程》)
本次重修方式为二种:①跟班重修、②周末班重修。
1. 跟班重修:跟随低年级正在开课的教学班进行修读。
1) 由学生本人在教务系统中以重修选课方式自主选择教学班。
2) 南岸、兰花湖校区学生如需重修江北校区所开课程,系统中无法自主选择,请在下学期第一周到开课学院教务办进行添加,所重修的课程需要在规定时间内申请自修,具体要求参照附件《自修申请表》,申请表在每学期第四周周五前交各开课学院教务办,逾期不予办理。。
3) 若需跟班重修的多门课程上课时间冲突,请各位同学合理选择其中一门进行重修,其他课程均请参加下次重修,若执意选择上课时间冲突的跟班重修课程,造成考试冲突等不良后果由学生本人承担。
4) 若跟班重修课程与正修课程上课时间冲突,重修课程可以申请自修,具体要求参照附件《自修申请表》,申请表在每学期第四周周五交各开课学院教务办,逾期不予办理。
注:跟班重修是在保证低年级正常教学秩序的基础上开设的重修方式,如因容量有限无法重修的学生请参加下次重修。跟班重修课程的课程代码与正修课程若一致、课程性质和学分与正修课程不一致,重修成绩仍有效。
2. 周末班重修:下学期大量学生修读的公共基础类课程在周末同时开设重修班,无论选课人数多少都正常行课。
1) 周末班重修课程与低年级正修课程成绩比例构成相同,同一时间同卷考试,并统一阅卷。请各位同学根据自己的正修课表上课时间,合理选择平时跟班重修或周末班单开班重修。
2) 由学生本人在教务系统中以选课方式自主选择教学班,选择周末班的课程代码必须与之前修读过的正修课程代码一致,否则不能选;周末重修班上课地点均在南岸校区,时间为周五、周六、周日。
3) 周末班重修课程不能申请自修,若多门周末班重修上课时间冲突,请各位同学合理选择其中一门课程进行重修或换选跟班重修,若执意选择上课时间冲突的周末单开班重修课程,造成的不良后果由学生本人承担。
4) 周末班重修课程安排信息如下:
学院 |
课程代码 |
课程名称 |
行课周 |
上课时间 |
班级数量 |
计算机 学院 |
6131102 |
大学计算机基础实验 |
4-18 |
周日3,4 |
2 |
6131101 |
大学计算机基础理论 |
4-15 |
周日7,8 |
1 |
外语学院 |
6153102 |
大学英语BⅠ |
4-18 |
周五9,10;周六3,4;周日5,6 |
2 |
6153103 |
大学英语CⅠ |
4-18 |
周五9,10;周六5,6;周日3,4 |
1 |
6153101 |
大学英语AⅠ |
4-18 |
周五9,10;周六9,10;周日3,4 |
1 |
3. 其他注意事项:
1) 重修选课、报名在教务系统中具体操作请参照《重修选课、报名操作流程》。
2) 跟班重修、周末班重修以选课的方式选择教学班,确认是否选上、上课时间、地点在“教学计划”—“选课情况查询”查看,重修课程是有“重修”标记的选课记录。
3) 周末班的重修课程为当学期大量教学班开设的课程,学生也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跟班重修。
4) 由于跟班重修、周末班重修课程都有容量限制,如因容量限制无法选择的,请自行调整方式或以后学期再重修。
5) 若出现漏选、错过选课,均请参加下次重修,一律无法补报和添加。
6) 自学分制实行以来,学校已不再组织毕业大补考,有不合格课程的同学请尽早参加正常补考和重修。
(四) 学籍异动学生的重修
1. 学生如若发生复学、降级、转专业等学籍异动,请在递交申请后到所属学院教务办核对并调整相应的选课记录,正修课程在学生学院教务办调整,重修课程在各开课学院教务办调整,公共体育课在体育学院教务办调整,经管类校内综合实训课程在启智楼(8教)81007调整,通识课在通识课选课期间自行选课,未及时删除不需要修读的课程造成学分学费收取,后果由学生本人承担。
2. 各学院教务办在给学籍异动学生调整课程时,如涉及到已修读课程需要再次修读,必须以重修方式进行,重修2016级及以后年级课程,由于课程代码变更系统如果无法自动辨识,请学生主动说明是重修课程,并请学院教务办强制勾选重修标记。
二 重修时间安排
(一) 重修选课时间
7月11日(9:30)——9月15日(23:59)
(二) 上课安排
跟班重修、周末重修课程上课时间、地点请在教务系统—“教学计划”—“选课情况查询”下查询。
(三) 缴费
重修收费标准:60元/学分
重修收费方式:每学年由财务处统一进行结算,与正修课程学分学费同时缴纳,每学年缴纳费用为上一学年正修和重修课程费用。毕业生在毕业前会再次进行学分学费统一结算。
费用结算以重修选课记录为依据,重修选课结束后课程一律不能退选,请各位同学在重修选课期间做好课程的选择。
三 考勤及考试要求
1. 周末班重修课程与低年级正修课程成绩比例构成相同,同一时间同卷考试,并统一阅卷。
2. 周末班重修课程,凡三次及以上任何原因未参加课程学习的学生,由任课教师于第12周星期一报学院,由学院统一上报教务处取消其重修课程的考试资格,若任课教师疏于课堂管理,学校将按抽测到课人数计算教学工作量。
3. 周末班重修课程不能申请自修。且同一上课时间只能选择一门课程,因选择多门课程造成不良后果由学生本人承担。
4. 所有重修考试不予办理缓考手续,不按时参加考试将按缺考处理,若与正课考试安排冲突,可申请正课课程缓考。若重修课程过多,无可避免的造成重修课程考试之间的时间冲突,只能选择其中一门课程参加考试。
5. 由于周末班重修、辅修涉及学生较多,国家法定节假日、运动会等不再安排补课,但重大活动如四六级考试、研究生入学考试占用了上课教室,教务处尽可能将上课时间地点调整到其他教学楼,以保障重修单开班、辅修班的基本学时。学校按实际授课学时核发重修、辅修课时费。
特别提醒:
1) 教务系统请使用IE浏览器进行访问。
2) 按照学分制学生学籍管理相关规定,学生每学期取得的平均学分未达到15学分,应给予学业警示,学业警示达到3次情况下将予以退学处理,因此,学生务必尽早重修不合格课程以获得学分。
3) 选课、报名之后请进行已选课页面、选课情况查询页面的截图,以便出现疑问时作为咨询凭证。
教务处
2019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