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全体在校本科学生:
根据学籍管理有关规定,下学期课程的重修工作即将开始。重修选课期间如对课程有任何疑问,请向各课程开设学院的教务办反馈,由学院教务办统一报学校教务处进行协商、处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重修选课
(一) 可重修课程范围:除通识课、体育课项目课外所有已修读过的课程。
1. 所有通识课(通识选修课)不安排重修,成绩不合格的可在通识课选课期间另选其它课程,学分及结构达到本专业培养计划的要求即可。
2. 体育课项目课不安排重修,在校期间有4个体育项目课程合格即可。如需要重新修读体育课程,请在每学期第一周到体育学院教务办以正修课程方式进行补选,具体补选事宜请咨询体育学院。
3. 专业选修课(专业拓展课)合格学分达到本专业培养计划的要求情况下,可以不重修成绩不合格的专业选修课(专业拓展课)。
4. 经管类校内综合实训不合格的课程,每学年第二学期第一周周四前在启智楼(8教)81007加跟班重修。
* 目前,成绩不合格的专业选修课(专业拓展课)、通识课(通识选修课)、公共体育课三类课程不显示在成绩单中,所有不合格课程都不参与绩点计算。
(二) 重修方式(重修选课操作参照附件《重修选课、报名操作流程》)
1. 跟班重修:跟随低年级正在开课的教学班进行修读。
1) 跟班重修课程的课程代码与第一次正修课程一致,但课程性质和学分不一致与第一次正修课程不一致,重修成绩仍有效,可覆盖正修课程成绩,且正修课程性质、学分保持不变。
2) 2016级、2017级跟班重修低年级正在开设的课程,由学生本人在教务系统中自主选择。能够在教务系统中自主重修选课的课程出现漏选、错过选课,均请参加下次重修,一律无法补报和添加。
2. 周末重修班:下学期大量学生修读的公共基础类课程在周末同时开设重修教学班,无论选课人数多少都正常行课。
1) 周末重修班的课程与低年级正修课程成绩比例构成相同,同一时间同卷考试,并统一阅卷。请各位同学根据自己的正修课表上课时间,合理选择平时跟班重修或周末重修班。
2) 周末重修班由学生自主在教务系统中进行选课,请注意课程代码,若重修班课程代码与之前修读过的正修课程代码一致,则可以进行选课;若代码不一致,无法选课,请选择跟班重修。
3) 由于资源有限,可能存在周末重修班上课时间冲突,请各位同学合理选择其中一门课程进行重修或换选低年级课程进行跟班重修。由于重修课程有考勤、考试要求(详见第三部分 考勤及考试要求),若执意选择上课时间冲突的周末重修班课程,造成的不良后果由学生本人承担。
4) 周末重修班的课程安排如下:
3. 自修+辅导:限2016级毕业生在第8学期进行,本次重修选课期间不开放。
(三)2015级重修相关事宜
由于2016培养方案改革,2016级及以后年级使用的课程代码全部进行了调整,系统无法自动辨识课程名称相同代码不同的课程为同一门课程,请2015级学生重修时特别注意:
1. 跟班重修
由于课程代码调整,2015级须跟班重修的所有课程无法在教务系统中完成。如需跟班重修,务必在下学期开学第一周到课程开设学院教务办,确认所需重修的课程本学期是否开出,由工作人员登记并添加重修选课记录。
2. 周末重修班
请确认之前修读过的正修课程代码与上表中重修班课程代码一致,则可以在教务系统中进行选课。如因代码不一致,无法选择重修周末班,请换选跟班重修的方式,到课程开设学院教务办进行登记、添加。
(四)其他注意事项
1. 重修方式在教务系统中对应选项如图,“跟班重修选课”对应跟班重修,“单开班重修选课”对应周末重修班,“我要报名”对应自修+辅导(自修+辅导报名方式仅在第8学期开放,本次重修选课期间不开放),具体操作请参照《重修选课、报名操作流程》。
2. 跟班重修、周末重修班以选课的方式选择教学班,确认是否选上、上课时间及上课地点在“教学计划”—“选课情况查询”查看,重修课程是有“重修”标记的选课记录。
3. 周末重修班的课程为当学期开设大量教学班的课程,学生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重修方式。
4. 由于跟班重修、周末重修班课程都有容量限制,如因容量限制无法选择的,请自行调整方式或以后学期再重修。
5. 跟班重修课程若与正课时间冲突,重修课程请在每学期第四周周五前办理自修申请(非自修+辅导),逾期不予处理,具体要求见附件《自修申请表》。周末重修班课程不能申请自修。
6. 自学分制实行以来,学校已不再组织毕业大补考,有不合格的课程的同学请尽早参加正常补考和重修。
(五)学籍异动学生的重修
1. 学生如若发生复学、降级、转专业等学籍异动,请在递交申请后到所属学院教务办核对并调整相应的选课记录,正修课程在学生学院教务办调整,重修课程在各开课学院教务办调整,体育项目课在体育学院教务办调整,经管类校内综合实训课程在启智楼(8教)81007调整,通识课在通识课选课期间自行选课,未及时删除不需要修读的课程造成不良后果,由学生本人承担。
2. 各学院教务办在给学籍异动学生调整课程时,如涉及到已修读课程需要再次修读,必须以重修方式进行,重修2016级及以后年级课程,由于课程代码调整系统如果无法自动辨识,请学生主动说明是重修课程,并请学院教务办强制勾选重修标记。
二 重修时间安排
(一) 重修选课时间
7月20日上午9:00—9月9日下午23:59。
(二) 2015级学生跟班重修到开课学院加课时间
9月3日—9月8日(下学期第一周)
(三) 上课安排
1. 跟班重修、周末重修班上课时间、地点请在教务系统—“教学计划”—“选课情况查询”下查询。
2. 跟班重修学生请在第一次上课时主动告知任课教师。
(四) 缴费
1. 重修收费标准:60元/学分
2. 重修收费方式:每学年由财务处统一进行结算,与正修课程学分学费同时缴纳。每次缴纳费用为上一学年正修和重修课程费用。毕业生在毕业前与学分学费进行统一结算。
费用结算以重修选课记录为依据,重修选课结束后课程一律不能退选,请各位同学在重修选课期间做好课程的选择。
三 考勤及考试要求
1. 周末重修班课程与低年级正修课程成绩比例构成相同,同一时间同卷考试,并统一阅卷。
2. 周末重修班课程,凡三次及以上任何原因未参加课程学习的学生,由任课教师于第12周星期一报学院,由学院统一上报教务处取消其重修课程的考试资格,若任课教师疏于课堂管理,学校将按抽测到课人数计算教学工作量。
3. 周末重修班课程不能申请自修。
4. 所有重修课程的考试不予办理缓考手续,不按时参加考试将按缺考处理,若与正修课程考试安排冲突,可申请正修课程缓考。请选择其中一门课程参加考试。
5. 由于周末班重修、辅修涉及学生较多,国家法定节假日、运动会等不再安排补课,但重大活动如四六级考试、研究生入学考试占用了上课教室,教务处尽可能将上课时间地点调整到其他教学楼,以保障重修周末班、辅修班的基本学时。学校按实际授课学时核发重修、辅修课时费。
特别提醒:
1) 教务系统请使用IE浏览器进行访问。
2) 按照学分制学生学籍管理相关规定,学生每学期取得的平均学分未达到15学分,应给予学业警示,学业警示达到3次情况下将予以退学处理,因此,学生务必尽早重修不合格课程以获得学分。
3) 重修选课后请保留“跟班(单开班)重修—选课结果”下的页面截图,以便出现疑问时作为咨询凭证。
教务处
2018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