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即将展开,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我校艺术硕士(MFA)复试工作将按照以下办法进行。
一、指导思想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科学选拔的原则,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选拔,按需招生,宁缺毋滥,确保招生质量。
二、组织管理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的各项工作,具体工作由学校招生办公室组织实施。
三、复试资格(分数线)
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学院总体按1:1.2的比例由高到低确定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凡参加艺术学院2020年艺术硕士(MFA)研究生招生复试的考生,必须初试成绩符合国家教育部规定的2020年参加复试相应门类(学科)基本分数要求(A类地区),且总分达到354分(含354分)。
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和考生编号将在教育部要求下进行公示。
四、关于复试内容及方式
(一)复试内容
复试的内容分为三部分,即专业测试、综合面试和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满分为300分,其中专业测试为满分100分(占整个复试权重的20%),综合面试为满分100分(占整个复试权重的60%),外语听力测试、口语测试为满分100分(占整个复试权重的20%)。
(二)复试方式
1. 2020复试由于新冠疫情的原因,全面采取线上复试的方式进行。
2. 考生复试顺序采取随机排号的方式。
3. 专业测试由考生线上随机抽题,并通过线上口述、线上快速绘制草图、线上问答等方式表达设计创意、思路、设计方法、实施手段、中心思想等等进行考试和测试。
4. 综合面试和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由考生线上随机抽取顺序,按顺序进行综合面试和英语听力口语测试。
5.在复试开始前,考生应手持身份证、准考证等证明是考生本人的材料供考官及工作人员现场线上验证身份。
4.复试体检
复试阶段不进行体检,体检具体时间、方式学校另行通知。
五、关于初试、复试成绩的计算办法
入学考试总成绩实行百分制,并按照初试总成绩占70%、复试总成绩占30%的权重计算,最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其计算公式为: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总成绩×1/5)×70% +(按百分制加权后的复试总成绩)×30%。
六、复试时间、地点
(一)考试时间:2020年5月11—5月12日,地点:线上。2020年5月11日上午08:30-18:00、2020年5月12日上午08:30-18:00。
复试结束后考生即可下线,复试成绩请注意网上相关通知。
(三)复试提交材料
1.复试报到前将进行资格审查,考生须线上提交以下材料:
请参加复试的考生准备以下材料并通过复试系统提交电子版,并在入学报到时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以供查验。
(1)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准考证(网上已开通打印准考证)或初试成绩单;
(2)身份证原件(军人证)及复印件一份;
(3)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及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复印件一份,应届生为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4)在“学信网”上按以下要求(①-③)打印的学籍证明(应届生)或学历证明(往届生)一式两份。
①应届生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在线验证码为12位)”;
②往届生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线验证码为12位)”;
③学信网上不能查询打印的考生需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报告编号为7位)”。
(5)考生大学期间的成绩单(应届本科毕业生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非应届生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疫情期间如不能提供加盖公章的成绩单,应届考生应提供在线打印的成绩单,非应届考生应在新学期开学时提供),如无法提供请作书面说明,请考生上传至复试系统相对应区域。
(6)把个人简历、作品材料(作品集)及反映考生自身能力与水平的相关证明材料(获奖情况等)做成简历并存成PDF格式。并且打包(打包名称为考生编号和姓名)发送至艺术学院官方邮箱。截止时间2020年5月10日24:00。
(7)为方便考官现场查阅,考生可将本人作品集(限1本)通过邮政EMS或顺丰快递邮寄给艺术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不做强制要求)。收件人:廖坤;收件人电话:18723456250;收件人地址:重庆市南岸区重庆工商大学兰花湖片区艺术学院;邮编:400067。截止时间2020年5月10日12:00(以收到邮件时间为准)。
(8)《考生现实表现材料表》(学校研招办网页“资源下载”栏可下载,如无法提供,请作出书面说明,并在拟录取后,按要求填写邮寄至各学院;
凡在规定时间内不能提交或未上传至相关至复试系统的由权威部门提供的学籍证明(应届生)或学历证明(往届生)材料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因此不能参加复试,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七、硕士研究生的录取办法
(一)录取标准
硕士生录取工作必须贯彻按需招生的方针,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勿滥”的原则,应根据国家教育部当年下达的招生计划和初试分数线,在考生政治、健康合格的前提下,重庆工商大学2020年艺术硕士(MFA)研究生招生拟录取原则如下:
根据拟招生计划,按入学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计算方法详见初试复试成绩的计算方法),并综合考虑面试小组意见后,择优录取。(如最后分数存在考生一样的情况,则由初试成绩高低决定排名,如初试成绩再一样,则由综合面试成绩决定排名高低)。
(二)如有下列情形的,学校不予录取
1.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 复试成绩不合格者(包括单科不合格、复试总成绩不合格)不予录取。
3.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单科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 复试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规定报考条件,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三)拟录取名单的确定
1.拟录取名单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严格按照学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确定,并在学校研究生院网站上予以公示。
2.拟录取名单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签章后,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若上级主管部门或考生对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提出异议,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将督促各学院(研究机构)复试录取小组进行复议,并写出书面报告。
八、关于复试的结果
复试结果由学校研招办根据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的意见确定并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和学校研究生院网站上进行公示。
九、其他事项
(一)关于复试缴费参看学校研招网通知。
(二)对弄虚作假及舞弊的考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